公告日期:2026-03-30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 袁蓉丽)
各位股东:
作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袁蓉丽,女,1972 年 1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06 年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会计和金融方向)。曾任郑州威科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上市工作,2008 年 9 月开始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现任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绩效薪酬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独董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职,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38 项,任职期间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任职期间,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文件,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以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审议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袁蓉丽 7 2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锡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召集人及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与指导职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议案 26 项,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行专业指导,并就相关工作机制完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有效实施,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全貌及财务运行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明确审计意见。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会计处理规范性、审计程序执行完整性,以及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性与合理性,全程审慎核查,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严格监督选聘流程的合规性,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识别与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关键审计事项等核心内容开展充分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内外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助力公司规范运作。
2、绩效委员会
本人作为锡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委员,严格依据《公司章程》《绩效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委员会的专业审核与监督作用。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出席绩效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认真审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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