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04 月 30
日,1999 年 11 月 22 日公开发行 A 股 6,500 万股,2000 年 1 月 20 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冶金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106545275;注册资本:504,968,262.00 元;经营期限:
1999 年 04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钽、铌、铍、钛、镍、铪、锆、钒、钼有色金属及其合金材料、化合物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进出口业务,产品主要用于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体育、医疗、原子能、太阳能等高科技领域。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钽、铌稀有金属产品生产厂家,是科技部认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同行业最早被“国际钽、铌研究中心(TIC)”接纳为成员的单位。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喷涂加工;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增材制造;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 打印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明。
本公司母公司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集团”)。
本财务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营业周期根据业务板块不同而确定不同的营业周期。具体划分标准为:
1.生产型企业营业周期是根据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确定。
2.贸易型企业营业周期是根据从购买商品起至实现销售获取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确定。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司期末净资产的 3%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
资收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 5%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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