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5]4164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审计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
“发行人”)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
编号为天职业字[2024]2166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出
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5]1775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对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上述财务
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东方钽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东方钽业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东方钽业 2022 年度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九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未
经我们审计或审阅。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东方钽业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下发的审核函〔2025〕120043 号《关
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东方钽业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一致。
二、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三、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8621.75 万元、110805.29万元、128060.08 万元和 79681.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493.90 万元、15812.12 万元、19278.88 万元和13759.96 万元,持续增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074.70万元、9150.76 万元、-6110.26 万元和-5964.11 万元,2024 年以来由正转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上升态势,分别为 16.41%、17.95%、18.36%和 18.51%。
公司客户可分为直接客户和贸易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占比最高为 48.66%,且前五大客户存在一定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收入分
别为 59379.60 万元、47084.32 万元、45752.65 万元和 28118.22 万元,占比分
别为 60.21%、42.49%、35.73%和 35.29%,占比逐期下滑。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为钽铌矿,钽铌矿优势资源主要分布在美洲、澳洲和非洲等地区,国内钽铌矿石原料 90.00%以上依赖进口。公司多个实施中的在建项目需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部分设备需结合项目需求定制或从国外进口。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6252.20 万元、20466.68 万元、
33846.72万元和45792.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8%、18.47%、26.43%
和 57.47%(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年化后比例为 28.73%),金额和占比逐步增
加。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631.75 万元、5713.04 万元、1834.55 万元和 6527.34
万元,主要为购买钽矿石、辅料和设备等预付的款项。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 42175.53 万元、44114.76 万元、49827.41 万元和 58981.82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 42.25%、27.03%、32.16%和 35.65%,占比较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0934.70 万元,在建工程
账面价值 22619.64 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719.20 万元,主要为业务押金、保证金、往来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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