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59,281,818 股,发行价为 11.3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4,627,088.84 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22,703.6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204,385.22 元。
该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671,253,953.40 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 3,373,135.44 元(含增值税)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931903241510608 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出
具了 XYZH/2023YCAA1B012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494,597,791.28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
126,935,341.91 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6,842,441.91 元、年产 100 只铌超
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92,900.00 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9,686,430.74 元(包
括存款利息),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621,533,133.19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0,204,385.22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015,178.71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 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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