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66 元/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1,189,899,988.68 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0,360,588.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 28,799.58 25,319.98
“火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 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三、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以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在使用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时,需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采购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使用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及额度。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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