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53:03 股吧网页版
东方钽业: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2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钽业”)
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95,89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66 元/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1,189,899,988.68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0,360,588.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6年3月1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 00110000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 28,799.58 25,319.98

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 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三、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以承兑汇票方
式进行支付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时,需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