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需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修改为人民币 1,754,021,048.00元,已发行的股份数修改为人民币普通股 1,754,021,048.00 股。
2、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3、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仅作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述修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06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0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000143083157E。 91330000143083157E。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54,077,048 元。 1,754,021,048.00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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