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6年4月22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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