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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18:35:57 股吧网页版
天保基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是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接收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分所后,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 88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503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会议沟通等方式,对中审亚太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调研审核,并对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认为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2025 年 10月 1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风险事项及应对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
亚太 2025 年度初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安排推进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
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总体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最终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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