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消部分议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10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71)。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有松先生书面通知,
其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退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对余有松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余有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时取消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6.00 议案《独立董事选举》中选举余有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子议案,该子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股东会部分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两名独立董事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补选第三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将继续履职直至第三位独立董事补选完成。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需在股
东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067),同时不可接受其
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 号国家能源大厦 2 楼 206 会
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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