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滋八宝 100MW 风电项目获得核准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关于国能长源
松滋市八宝镇 100MW 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25〕278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国能长源松滋市八宝镇100MW 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松滋八宝风电项目)获得核准。
二、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 同 意 建 设 国 能 长 源 松 滋 市 八 宝 镇 100MW 风 电 场 项 目 ( 项 目 代
码:2303-421087-04-01-420985),项目建设单位为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2.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松滋市八宝镇、涴市镇、沙道观镇。
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 100MW,拟安装 16 台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 110kV 升压站(含 50MW/100MWh 储能)、35kV
开关站(含 20MW/40MWh 储能)及 10kV 开关站(含 10MW/20MWh 储能)。
4.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 58,291 万元(含外送线路工程及储
能工程),静态总投资 57,250 万元(含外送线路工程及储能工程),其中资本金17,487.3 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 30%,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5. 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严格按照项目核准意见实施公开招标。
6. 项目开工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资规、环保、水利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风电装机容量 26.4 万千瓦,上述松滋八宝 100MW 风电项目建成
后,公司风电装机将达到 36.4 万千瓦,装机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四、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松滋八宝风电项目的投资和审批决策事宜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能长源松滋市八宝镇 100MW 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25〕278 号)。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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