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57:23 股吧网页版
长源电力:公司十四五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五”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十四五” 时期,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严格落实 “法治长源” 建设要求,锚定 “建设世界一流法治企业” 目标,系统构建法治工作五大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企五种能力,推动 “法治长源” 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十四五” 法治合规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责任体系,筑牢法治合规管理“压舱石”

公司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建立党委定期专题学法机制,“十四五”期间公司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 9 次,基层企业累计开展167 次,学习内容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关键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实现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党委(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干部任前法治谈话、述职必述法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法治长源”建
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完善依法合规治理体系,夯实规范运营“奠基石”

公司以《公司章程》为统领,三次修订本部章程并指导 32
家法人单位完成章程规范修订,实现章程管理全覆盖。通过制定董事会授权方案、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法治职责;开展二级企业董事法律培训 3 次、基层企业 16 次,基层企业董事会法律专业背景或资格人员达 3 人。同时优化治理架构,全资子公司撤销董事会,三级、四级单位取消监事会并规范设立相关专门委员会及职工董事,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季度报告机制。“十四五”期间,公司本部完成董事会换届,召开董事会 50 次、审议议案 322 项,编发《长源电力董监事参考》20期、《长源电力董事工作简报》12 期,构建起权责法定、制衡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

(三)优化规章制度体系,织密制度保障“防护网”

做好制度体系对标,紧扣上市监管新规,构建分层分类的现代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建立“立改废释”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累计制定 7 次规章制度梳理或立改废工作计划,将“全面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公司本部完成新
增制度 94 项、修订 487 项、废止 262 项,基层企业完成新增 2232
项、修订 2598 项、废止 422 项。组织编制公司规章制度 363 项,
汇编形成“内部法典”,强化制度宣贯培训与执行监督,确保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率 100%,实现制度体系与公司改革发展、生产运
营需求精准适配,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完备制度支撑。

(四)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拧紧风险防控“安全阀”

公司建立首席合规官制度,由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基层企业实现首席合规官全覆盖。修订《合规管理规定》《合规审查实施办法》,确立合规审查 “三道防线”,落实 “管业务必须管合规” 要求,配备二级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员 18 人、基层企业 128 人。全面开展诚信合规手册宣贯,全系统学习及合规承诺完成率保持 100%。组织“合规管理强化年”“经营合规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梳理合规改进事项,排查违法违规问题及合规风险,制定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制度,11 家基层企业完成合规评价,2025 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

(五)强化工作组织体系,锻造专业队伍“主力军”

公司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2022 年基本配齐本部及所属企
业总法律顾问,明确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会、董事会等重要决策会议的制度要求。健全法务管理机构设置,本部由专业部门归口管理法律事务,基层企业按经营规模分类设置法务机构或明确职能部门。落实“十四五”法律人才充实计划,多渠道引进培育专业人才,实现专职法律事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不断上升,“十四五”期间举办法律合规人员脱产培训班,创新开展法治合规与纪检融合培训,覆盖近 300 人次,积极组织参加法律合规技能大赛,开展合同经办人培训及考试,基层企业领导班子中具备法律专业
背景或资格人员达 4 人,为法治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六)提升引领支撑能力,激活改革发展“新引擎”

公司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将法律合规审核嵌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资本运作等重点任务全流程,“十四五”期间法律合规人员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