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6-02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敞口,减少民事赔偿责任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据此,公司完成了上述责任保险
的采购,保险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鉴于上述责任保险
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新投保责任保险(以
下简称董责险)。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保方案
(一)投保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年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董责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均对《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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