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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03 18:23:41 股吧网页版
盈峰环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4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80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 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7 月 13 日

4、A 股除权前总股本:3,359,188,821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614,425 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每 10 股派息(含税):1.30 元;现金分红总额:432,844,671.48 元;
除权后总股本:3,359,188,821 股

6、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 股派息(含税):1.288539 元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3,329,574,396*1.3/10=432,844,671.48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288539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包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432,844,671.48/3,359,188,821*10=1.288539 元,保留六位小数);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每 10 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每 10股现金红利/10=1.288539/10=0.1288539 元/股。综上,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8853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2026 年 5 月 19 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利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80 号

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614,425 股后的 3,329,574,3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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