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为280,000.00万元基础上,本次拟对公司部分子公司增加授权担保额度合计56,950.00万元(用于置换该子公司已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56,9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1、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被担保 担保方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公司最 是否关
担保方 人名称 持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经 联担保
例 率(经审 审计净资
计) 产比例
六 安 中
峰 城 市
环 境 服 100% 78.88% 8,000.00 6,950.00 0.40% 否
盈峰环 务 有 限
境科技 公司
集团股 醴 陵 兆
份有限 阳 环 保
公司 有 限 公 90% 74.66% 48,000.00 50,000.00 2.85% 否
司
合计 - - 56,000.00 56,950.00 3.25% -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2、担保额度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
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紫园村
法定代表人:秦宇
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管理;生物质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养殖技术应用、研发及推广服务;昆虫养殖及产品销售;生物质好氧堆肥处理及肥料销售;生物质能发电(沼气发电);餐厨垃圾桶、电力、天然气、工业用机油、粗油脂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区域供冷、供热。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
经营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407.71 万元,总负
债 9,787.1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987.12 万元),净资产 2,620.59 万元。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20.57 万元,利润总额-650.73 万元,净利润-650.73
万元。(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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