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修订前后的对比
特别提示
修订前 修订后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40,000 万元(含融资资金),以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50,000 万元(含融资资金),以“份”
“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共计 40,000 万份,其中拟通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共计 50,000 万份,其中拟通过信托计
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法律法规允许 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员工自筹资金比例不超过 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 融资资金与员工自筹资金比例不超过 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资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 及融资金额确定,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他方式,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资金 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 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证券
[2018]106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 号]、《证券
会令[第 151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
(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购买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包含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包含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 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盈峰环境股票。
得并持有盈峰环境股票。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修订前 修订后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骨干(技术、营销、生产等),总人数预计不超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骨干(技术、营销、生产等),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165过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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