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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6:45:01 股吧网页版
盈峰环境: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82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2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
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2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0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15 日、
2025 年 7 月 1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进展情况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82 号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9,614,42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7.02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6.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4,391,278.7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被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数量为 29,614,4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公司持有的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证券代码:000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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