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十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届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瑞东,男,学士,2019年12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中华环境杂志社社长、总编辑,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任《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任《环境保护》杂志社办公室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称为“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
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实 际 出 席 委 托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参加董 董 事 会 次 出 席 缺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现场/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次数
通讯式) 议
李瑞东 在职 8 8 0 0 否 3
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内部审计部、财务管理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了全部会议,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效率。并对会议的召开及披露情况均保持了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决议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主持召开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方案执行情况、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参与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审工作规划、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制定相关制度等议案与审计机构进行了专门沟通、认真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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