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蓝焰控股: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 股,发行价格为 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98,094.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298,011,903.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全
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01710003 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 1,243,222,067.78 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 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450,610,318.17 元;
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92,611,749.61 元。累计收到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373,702.29 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8,628,496.00 元,其中: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8,628,496.00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87,522.21 元。

报告期末,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51,850,563.78 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 500,000,000.00 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459,238,814.17 元;
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92,611,749.61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6,822,564.04 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 46,161,339.54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661,224.5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28 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5 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