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丁宝山
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宝山,男,1963 年 1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
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处长、处长,广汽集团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曾任骏威汽车(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203)执行董事,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优集团(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8053)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丁宝山 7 3 4 0 5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基础上,与公司高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5 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作为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出席率均为 100%。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忠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会前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材料,与董事会秘书或各委员会的执行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参加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次数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2025 年 05 月 15 日 1.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5 年 08 月 22 日 1.关于提名李蕊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8 2025 年 03 月 31 日 1.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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