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焰控
股”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科学化、合规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实用高效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运营效率,依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规章制度及公司需要,以公司正式文件印发的用于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等方面管理秩序的规定、办法、细则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
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制度管理办法。
第四条 规章制度的制定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贯彻党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发展、管理原则,有职能必须有规章制度,制度体系应覆盖全公司各级机构、各类经营
管理活动、确保任何管理、经营和操作均有章可循;
(三)坚持制度文本与适用表单同步建设,业务流程力求精简高效、切实有效,制度应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客观实际,风险可控、简洁实用、便于操作,做到有效控制风险与促进业务发展有机平衡;
(四)坚持权责对等,制度应遵循本公司统一的制定标准和规范,各部门之间应积极合作,主动征求意见或提出建议,保证制度之间有效衔接,避免相互矛盾或冲突。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法务审计部为蓝焰控股制度管理工作的归
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制度管理、备案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并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二)负 责研究解决规章制度管理过程中的难点 、疑点、重点问题;
(三)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负责规章制度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工作。
第六条 制度制定部门是公司本专业制度的责任部门,其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专业系统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牵头组织本部门制度草案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会审和修改工作;
(三)负责组织执行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业务监督检查,评估执行效果;
(四)负责按照公司的安排和部门职责范围,对相关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或建议;
(五)负责对本部门经批准生效制度的全员培训、解释工作;
(六)负责开展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评审;
(七)负责建立本部门制度管理台账,对规章制度实行电子版建档管理。按 照有关要求对本部门规章制度开展清理,对不适宜的制度提出处理意见,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 涉及党的建设、纪 委、共青团建设、工 会等方面
的制度管理遵循各组织的相应规定。未明确内容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基本规范
第八条 公司的制度按照效力等级和审批层级,从高到
低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基本制度,第二层级为管理办法,第三层级为规范与细则。
(一)基 本制度 :是指对议事决策、投 融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定期报告的编制、风险控制等关系全公司基础管理的核心经营管理行为或事项作出框架性安排、
原则性要求和导向性规定的制度。
基本制度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党委会研究后,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管理办法:是指在本公司基本制度框架内,对某一项经营管理行为或者某一类业务的管理规则、基本程序作出具体管理要求的制度。
管理办法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提交经理办公会审议。
(三)规范与细则:是指对某一项经营管理行为或者某一类业务的组织实施而作出的操作性、程序性的细化规定。
规范与细则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提交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九条 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 、性 质及其范围大小等,规
章制度通常分为“规定”“办法”“细则”“制度” 等 。禁 止使用“条例”“规章”“规则”“规范”等不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行文种类。
第十条 规章制度一般按照“章、节、条、款、项、目”的格式编写,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也可采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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