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毅军
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决策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毅军,男,汉族,196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
曾在沈阳师范学院数学系任教,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系副主任、主任、应用经济学学科负责人;现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刘毅军 7 3 4 0 5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基础上,与公司高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5 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1 次;作为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各会议出席率均为 100%。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忠实勤勉履行委员职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执行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动态;会上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参与议案审议与讨论,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参加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次数
薪酬与考核 1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委员会 2.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2025 年 05 月 15 日 1.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5 年 08 月 22 日 1 关于提名李蕊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2025 年 03 月 31 日 1.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审计委员会 8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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