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引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积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积极协调审计工作的内外衔接,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审计委员会同步调整,两届委员勤勉尽责,保障审计监督工作连续稳定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由赵利新先生、张慧玲女士、丁宝山先生、刘毅军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赵利新先生担任。
2025 年 5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利新先生、丰建斌先生、丁宝山先生、刘毅军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赵利新先生担任。
2025 年 8 月,赵利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等职务。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李蕊爱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赵利新先生、 丰建斌先生、丁宝山先生、刘毅军先生调整为李蕊爱女士、丰建斌先 生、丁宝山先生、刘毅军先生。
2025 年 9 月,丰建斌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蕊爱女士、丁宝山 先生、刘毅军先生组成,三人均为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 李蕊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八次会议,认真落实了相关工 作要求,尽责履职。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
对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情况及审计报告初稿进行
2025.3.31 计委员会 2025
沟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
第七届董事会审 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
2025.4.14 计委员会 20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董
年第二次会议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通过修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5.15 计委员会 202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8.22 计委员会 2025 审议通过《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年第四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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