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并结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 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文 修订内容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贯彻落实“两个以一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本章程,本章程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二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
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企改【1998】54 号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企改【1998】54 号文
文批准,由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家发起人 批准,由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家发起人共同发起
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53487。 911100006337153487。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须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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