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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6:43:01 股吧网页版
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松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松令
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泰科技”)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松令,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澳大利亚大学(UWA)会计与财务系访问学者,曾任安泰科技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现场履职时间共计 23 天。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召集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参加 8
次董事会,参与审议议案 39 项,列席股东会 3 次,不存在受托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情形。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并向公司详细了解审议事项具体情况;会上,本人结合财务专业知识积极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在审慎判断、独立决策的基础上,发表了明确表决意见,对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票情况,对听取事项无异议。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应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实际召集并主持会议 6 次,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会议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讨论了 4 项议案,全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根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介绍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公司披露了《安泰科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总金额预计的议案》《关于参股合肥钢研稀土永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受让中国钢研集团所持河冶科技全部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转让所持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所有关联交易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年报编制
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同时本人利用自身在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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