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中兴华所在公司所属农、林、牧、渔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
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
议。3、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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