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07:01 股吧网页版
佛塑科技:佛塑科技独立董事肖继辉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继辉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出席方式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现场会议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次数

12 7 5 0 0 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以严谨的态度提前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高管沟通相关情况,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5 5 2 2 1 1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召开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出席了相关委员会全部会议,审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人员考核与薪酬方案等事项,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条件的议案》等22项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多次到公司就会计核算、风险防控、合规管理、投资项目进展、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业绩承诺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公司财务报表,监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资质、独立性及专业能力,关注审计流程有效性及关键审计事项风险点,及时与公司财务总监、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深入公司下属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沟通讨论会议,结合自身专业财务会计知识,以法律合规为底线,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就公司财务、公司治理、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透明、合规,切实保护公司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