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8:36:02 股吧网页版
佛塑科技: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352014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3520145号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的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包括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的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以及相关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利润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力新能源过渡期内的经营成果。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金力新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金力新能源编制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是为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的,明确金力新能源过渡期间损益情况之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发送对象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的报告仅供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使用者使用,而不应发送至除上述对象以外的其他方或为其使用。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责任

金力新能源(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力新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金力新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金力新能源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金力新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使用者依据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评价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五)就金力新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小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樊朝娴

中国福州市 2026年04月16日

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2025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