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8:45:24 股吧网页版
山金国际: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0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772,564,336股计算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4021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息1,331,945,729.40元。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0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772,564,336×0.4804021)÷2,776,722,265≈0.4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70-0.48)÷(1+0)≈29.22元/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4.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2.2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2026年4月2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