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9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由1,834,929股变更为4,157,929股,即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2,772,564,336股。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772,564,336股计算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4021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息1,331,945,729.40元。
2、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
3、除权除息日:2026年4月24日
4、除权除息参考价: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每股现金红利=0.479682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331,945,729.40元÷2,776,722,265股=0.4796827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26 年 3 月 4 日的公司总股
本2,776,722,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834,929股后的股本
总额 2,774,887,3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331,945,921.28 元。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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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由1,834,929股变更为4,157,929股,即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2,772,564,336股。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772,564,336股计算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4021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息1,331,945,729.40元。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机制一致。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76,722,26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157,929股后的2,772,564,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80402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32361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60804元;持股1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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