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审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组成员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聘任,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
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
股权激励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调整或否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定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
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