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春生2016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2016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6年8月12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
为独立董事,本人当选后因参加董事会9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委
托出席1次,通讯方式表决8次,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当选后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因工作
原因缺席3次。
报告期内,本人遵循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审议了所有董事会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针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本人通过阅读会议材料、现场考察以及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获取决策所需资料,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交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有关事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1、2016年8月1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
司聘任高管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
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16年12月1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上,对子公司受让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份额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发表的上述独立董事意见类型均为同意,且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日常履职情况
1、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机会,对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对公司内、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等。
2、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对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指出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潜在影响因素,保证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能够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3、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在未向公众披露之前严守公司的机密信息,以确保所有股东知情权的公平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委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人员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监督公司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加强规范运作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实施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实现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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