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占年薪的 50%,按月发放;季度绩效薪酬占年薪的 20%,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占年薪的30%,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评定结果确定按年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含税),按半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占年薪的 50%,按月发放;季度绩效薪酬占年薪的
20%,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占年薪的 30%,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依据对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评定结果确定按年发放。
三、其他说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职期间按本方案计算并发放;
(二)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生效安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分别自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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