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
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 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103 号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众泰股份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 董事会的责任
众泰股份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众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众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众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众泰股份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 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以下无正文)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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