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麻艳鸿,于2025年10月29日被聘任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业务发展的优势劣势、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积极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建议。本人勤勉尽责,运用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岗位责任;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询问和关注。任职期间,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麻艳鸿,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民盟盟员。1985年1月至1987年1月,就职于中建一局三公司,历任工长、生产科计划员职务;1987年2月至1992年2月,就职于中建一局报社,担任编辑记者职务;1992年3月至1994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设报社,担任总编室编辑职务;1994年2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中国企业报社,历任要闻部编辑、影视中心副主任、影视中心主任、地方工作部主任职务;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北京兴创广告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3年2月至2024年2月,就职于中国企业报社,担任新闻发展中心主任、中国企业家思想论坛常务副秘书长职务;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8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发生;亲自出席股东会 1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出席股东 现场工
独立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会次数 作天数
事会会议
麻艳鸿 8 8 0 0 否 1 2
本人在公司 2025 年董事会中的履职情况如下:
(1)基于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判断,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符合集体决策原则,程序到位,合法合规,可行有效。
(2)本人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进行相关询问,对2025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各类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审议。通过独立判断认为,这些议案审议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因此,基于独立的事实判断,本人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席会议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议通过的事项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与股东债权人达成和解暨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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