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0-03-18 20:55:12 股吧网页版
银亿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2018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下午3: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1、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