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7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7-013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定于2017年2月
1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7年1月2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2)。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下午3:00至2017年2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6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
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7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均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2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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