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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18 21:17:56 股吧网页版
银亿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6,948,355股,发行价格为8.5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690,601.8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421号《验资报告》。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1)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6,690,601.86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66,670,000.00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290,020,601.86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经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
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实施,实施主体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2,026.03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82%,将全部用于丁方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

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东方亿圣、宁波邦奇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外滩支行开立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

近日,南京邦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营业部开立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监管账号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 537872145004
行营业部

三、《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丙方: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1、经甲方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甲方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甲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

经甲方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甲方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甲方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丁方实施,实施主体变更为丁方,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2,026.03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82%,将全部用于丁方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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