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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18 21:19:13 股吧网页版
S*ST兰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11-17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甘肃兰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震国、章顺
文、金兆秀等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国家资本市场改
革的方向和《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
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精神,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彻底解决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
东等各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信息披露、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程序等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措施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
益。本人同意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独立董事: 刘震国、章顺文、金兆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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