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0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交易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8年业绩无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签订框架协议情况。
一、框架协议概述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PunchPowertrainN.V.(以下简称“邦奇”)与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电机”)就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达成合作意向,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湖南株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目前,邦奇在比利时圣特雷登设有研发中心及工厂,且在中国南京和宁波设有总装工厂,在致力于为中国自主品牌和其他国家的主机厂供应变速箱产品的同时,已拥有混合动力及纯电驱动动力总成系统等技术储备。
(二)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军军
注册资本:104,31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4日
住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高科技园内
经营范围:交通运输装备电机、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的产品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矿山和石油钻采炼制用防爆电气机械产品和其它电气机械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
中车株洲电机是中国中车全资一级子公司,是中国轨道交通牵引电机和变压器、风力发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领军企业,拥有石油、矿山、电力、冶金、商用空调等领域高效电机和特种变压器的专业研制及产业化基地。同时,中车株洲电机在新能源汽车电机领域深耕细作,拥有超
乙方: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及目标
甲乙双方将按照本框架协议约定,聚焦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领域,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和能力,形成优势互补和产业链协同效应,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二)合作内容
1、产品开发和验证
甲方已推向市场的成熟电驱动产品,双方可就有意向的具体项目展开全面的技术对接,乙方采取逆向仿真的方式开发工程样机。开发的样机经过相关试验验证后形成评估报告;经双方认可后,乙方可进入批量制造阶段;除此之外,双方作为开发联合体对新能源电驱动市场、技术路线进行深入研究,对相关适用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经过论证并确定的可能的联合开发项目,双方共同确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开始开发工程样机,共同对工程样机持续优化。同时识别不同的客户需求,使工程样机形成系列产品。
该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实现三个项目的量产,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2、在甲乙双方拟合资项目确立明确市场方向后,双方将进一步加深合作关系,目标是成为高水平的新能源动力及总成企业,以高效低本的制造为起点,逐步形成研发、制造、销售等全套体系。
3、在甲乙双方合作推动的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市场获得较大发展后,甲乙双方可进一步探讨和实施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持续扩大市场领域,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条。
4、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特别协议应具体说明其合作细节,并且在合作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任何一方均无权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为另一方做出任何承诺。要通过决议、做出决定或采取其他行动必须事先经过双方一致批准。
(四)期限
本协议将在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壹年,有效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予以展期。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外的迅猛发展,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市场已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中车株洲电机作为中国中车旗下专业电机研制企
的提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价值体现。
五、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后期是否能够签订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8年业绩无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2、在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宁波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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