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0-03-18 21:39:24 股吧网页版
银亿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6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②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情
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重大对外担保事项都有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开发资金和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均是正常经营和合理利用资金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商品房承购人在商品房交付前的阶段性担保属于商品房销售行业惯例,是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承购人以其商品房作为抵押。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风险可控,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邱妘、贾生华、郑如飞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