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宏观经济以及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并基于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实现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并基于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合计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管理模块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1、 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是公司监督机构;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进行了规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授权下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评估优化等负责。
2、 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是根据公司股东会有关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视公司发展战略,并据此对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的指导、授权下,参与公司各板块战略大图的制定,并对战略进行拆解、落地。
3、 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制定、实施并不断优化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商业行为准则》等,涵盖了人力资源规划与引进、发展与培训、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劳动关系与档案管理等各方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另外,公司建立了绩效评价系统,以提升员工考核评价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4、 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承担并履行对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及政府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员工权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生产管理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产品防护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程序以规范经营生产,维护相关权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