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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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主要系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一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原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事项履行出现延迟所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以资抵债事项,并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王海峰、苏新龙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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