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8
证券代码:430738 证券简称:ST 白兔湖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破产重整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 7 月 15 日,根据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ST 白兔湖”或“公司”)的申请,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2019 年 8 月 5 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
皖 08 破 1 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
任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 年 8 月 6 日,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 08 破 1-1 号公告,明
确规定白兔湖公司债权人应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前,向管理
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
证据材料。并决定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 时在安徽省安
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省安庆市中
级人民法院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现场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安庆中院民三庭庭长主持会议,已申报债权人出席会议,管理人代表、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代表评估师代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代表、白兔湖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参会债权人共计 57 户(位),代表债权总额
541366795.50 元。公司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的有 108 户,总债权额 546817429.60 元。本次参会债权人债权总额约占总债权额的 99.00%。
本次会议议程包括:
1、 人民法院宣布参加债权人会议人员情况;
2、 人民法院宣读(2019) 皖 08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
书、(2019) 皖 08 破 1 号决定书;
3、 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4、 管理人宣读债权人会议职责和表决规则;
5、 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6、 管理人作债权审查情况汇报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7、 管理人作职工债权公示及职工安置情况说明
8、 管理人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
9、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评估报告(初稿) 说明;
10、 管理人、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接受债权人询问;
11、 宣布闭会。
二、会议公布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和评估报告初稿:
1、会议公布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审
字[2019]AH0222 号关于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2、会议公布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407 号关于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3、会议公布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407 号关于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所涉及相关资产清算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含报告摘要和正文)。
三、管理人接受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履职情况如下:
1、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准备工作;
2、接管公司财产情况;
3、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情况;
4、对外债权清收、对外投资及涉诉情况;
5、对白兔湖公司的管理情况;
6、审计、评估工作情况;
7、接受法院和政府指导监督情况;
8、关于重整战略投资人的联系情况汇报;
9、管理人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尚未结束,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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