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 2025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分别
为独立董事委员李玉敏、田旺林、郝恩磊以及非独立董事委员胡文强、焦宇强,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玉敏先生担任。全体委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于 2025 年完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修订,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慎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2024 年年报审计 2025 年 1 月 16 日 审议通过《山西焦煤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第一次会议 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2 2024 年年报审计 2025 年 4 月 11 日 审议通过《山西焦煤 2024 年年报审计相
第二次会议 关工作安排》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2024 年年报审计 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3 结果沟通会议 2025 年 4 月 24 日 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2025 年上半年 要》《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4 工作会议 2025 年 8 月 26 日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修订〈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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