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已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美国 PCAOB 资格认证、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等。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资质审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与系统评估。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行业声誉及分析历史审计案例,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审前沟通
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年
报审计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关键审计事项及重点关注领域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会委员对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从审计重点、风险识别、时间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年报审计工作的高效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审计过程监督
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与立信保持沟通,就审计意见、财务报告信息等事项进行持续跟进,督导事务所合
理安排审计节奏,严把审计质量关。2026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
员会召开 2025 年年报审计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阶段性审计成果的汇报,针对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及发现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协调解决,督促其按时、高效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年度审计报告如期出具。
(四)审计结果沟通
2026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年报审
计结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结果进行了深入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各项议案进行了细致审查与充分
讨论,确保议案内容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把关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及执业能力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研讨,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