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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31:47 股吧网页版
山西焦煤: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玉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玉敏)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全面、如实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玉敏先生,汉族,出生于1958年,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次,通讯表决 6 次;列席股东会 4 次,全程参与审议程序。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亦未对任何议案保留异议。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议案背景、执行可行性、风险控制要点等主动问询管理层,并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表决意见建立在充分知情与独立审慎基础之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任高管进行资格审核,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本人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知识提出了针对性意见,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了合理参考,助力提升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5 5 0 0 同意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与财务信息
的可靠性,就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与完善提出建议;听取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审计及专项检查情况等内容。在年报审计期间,除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的 3 次正式沟通外,本人还通过电话等方式开展 4 次非正式交流,重点就年报审计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跟踪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并实地走访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查验会计信息系统权限设置与关键业务流程记录,确保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真实、完整且可验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作为履职核心。全年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新规,累计完成专题培训3场。在履职中,聚焦三大关键领域:一是严把定期报告质量关,对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涉及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说明、分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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