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
(2026 年 6 月)
股票代码:00098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 称“越秀资本 ”、
“本公司”或“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
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编 制本财务报表时将其折算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
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二章 资 产
第六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的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 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七条 金融资产
(一)金融资产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计量时 ,根 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公司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1)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并 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该 金融资产计入各
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 ,公 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金融资产的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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