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6 年 6 月)
股票代码:00098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
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 、健 康、稳 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并称“越秀资本集团”)。
本制度所称“下属企业”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全资、控股公司,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对越秀资本集团实现其战略和既定经营目
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
本制度关注的风险是越秀资本集团面临的实质性风险,包括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以及独立评估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他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越秀资本集团所面临的实质性风险,按管控层级 ,可 分为集团公司层面风险和下属企业风险 ,其 中集团公司层面风险包括关联交易风险、利益冲突风险、资本重复使用和计算导致财务杠杆过高风险等;按风险源 ,可 分为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战略风险:是 指经营策略不适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二)声誉风险:是指由经营 、管 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越秀资本集团负面评价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越秀资本集团的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是 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越秀资本集团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是指越秀资本集团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或者无法
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六)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越秀资本集团使命 、愿 景和
战略目标,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包 括风险管理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风险识别、计量和管理的方法与工具、风险管理报告 、风险绩效考核以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风险数据库、风险计量和监控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和危机处理系统等)和内部控制系统 ,确 保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操作环节中,覆盖所有相关层级、部门、岗位和人员,为实现集团战略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管理和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及越秀资本集团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将风险控制在与越秀资本集团发展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为越秀资本集团整体战略的实现和使命的达成提供保障;
(三)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强化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 ,塑 造企业风险观;
(四)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及经营活动的效果、效率;
(五)实 现内外部真实 、可靠和有效的信息传递,保 证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六)推动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保持持续的企业活力;
(七)建立应急处理机制,降低重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八)建立危机处理机制,确保企业存续。
第六条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遵从法律法规和越秀资本集团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全 局性原则:立足越秀资本集团发展全局 ,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
长期利益优于短期利益;
(三)存续优先原则 :存续是企业发展的前提,确保存续是风险管理的基础目标;
(四)主动协同原则 :管理层应主动从风险导向出发决策 ,业 务部门应主动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并主动接受风险监控 ,风 险管理部门应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及接受审计监督;
(五)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部门的管控职能应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通过风险条线直接向决策层汇报,风险管理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独立性,并保障风险管理工作得以切实有效的执行;
(六)适应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与越秀资本集团的经营规模 、业 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并 与越秀资本集团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七)健全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越秀资本集团所有部门、人员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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