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 年 6 月)
股票代码:00098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 、公正 、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
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企
业文化。
(四)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 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为: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基金经理。
(二)证券分析师和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投资者关切的公司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多层次的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投资者或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媒体宣传、邮寄资料、路演。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安排、组织和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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